記者賴碧香、黃智忠/高雄報導
發生車禍時,一般員警都會拍照存證,也會用測距滾輪,依照SOP製作交通事故研判表,不過如果車禍是發生在超商、百貨公司、賣場或是公有的停車場,警方就算到場也無法依交通處罰條例對肇事者開單,因為這些地方都不是「既成道路」,但肇事者也別心存僥倖以為能逃過一劫,律師說受害人還是可以提告民事求償。
▲若車禍地點非「既成道路」,連警察也無法開單。
員警到達車禍現場立刻拍照存證,也拿起測距滾輪開始測量,依據SOP動起來好製作交通事故研判表,但這景象若是換作在私人停車場,就算是百萬雙B轎車被撞了,可能也看不到。
▲雖不適用道交條例,但可提告民事求償。
換個場景,在百貨公司停車場,男子喝得爛醉還撞壞消防設備,員警來了卻無法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罰;就連超商停車場內發生擦撞,同樣也不能用交通處罰條例,因為超商、百貨公司、私人收費和公有停車場都不屬於「既成道路」,不適用交通法規。
▲受害人能要求肇事者進行酒測,以蒐集提告數據。
律師劉思龍:「財損的話,他還是可以要求法院作證據保全的動作,向法院申請去調閱相關證據資料,比如說他在比較暗的地方,他應該要減速以及要開車燈,(就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在。」儘管不能用道交條例,但在私人土地闖禍也別以為能僥倖逃過一劫,如果涉及傷害還會有刑事責任。
另外,像百貨公司這一件,駕駛酒駕撞毀消防設備,受害人能對財損部分提民事賠償,也能主動要求警方對肇事者進行酒測,就算無法開出酒駕罰單,若事後要打官司也可以多一個數據給法官參考,增加勝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