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某警備隊的張姓警員,4年前因積欠2百多萬元債務,每月都要被扣除部分薪資償債;孰料,他竟利用警職身分,騙取車貸公司人員信任,貸款購買二手賓士車,張男一拿到車就去當鋪,典當得手17萬元;張男退休後拒不繳費,車貸公司憤而提出詐欺告訴,基隆地檢署認為,張男罪證明確,遂依詐欺罪起訴張男。
檢方調查,4年前張男因積欠251萬元,遭多名債權人提出告訴,基隆地院陸續核發執行命令,每月按時扣除張男部份薪資,明顯已無能力貸款購車,孰料,隔年張男竟跑到車貸公司,並聲稱自己是警察,月薪高達9萬多元,收入穩定且年薪突破百萬元,欲貸款75萬元購車。
車貸公司誤以為張男有能力支付每月17475元,迅速撥款給他買車,張男過戶後立刻將車開到當鋪,典當獲得17萬元,他先拿5萬元給趙姓友人,剩下的12萬元則花用殆盡,車貸公司遲遲未收到款項,隨即發信向對方催討,張男友人便匯入第1期款項,然後就音訊全無,張男則在第1期款項入帳後退休,車貸公司認為張男惡意詐欺,憤而對他提出告訴。
張男應訊時辯稱,先前他借5萬元給趙姓友人,對方答應幫他繳納半年貸款,卻沒發現趙男只繳1期,檢察官清查後認為,張男行為明顯涉犯詐欺罪,遂將他起訴;據了解,張男因與妻子投資失利,才會欠下251萬元債務,長官便將他改調警備隊,妻子後來也離他而去,倒是他在警備隊任職期間,工作表現良好,債務金額亦未再增加,未料退休前又犯下詐欺案件,令同事們感到不勝唏噓。
▲張男利用警職身分貸款購買賓士車,得手後立刻退休並拒繳費用。(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