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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腿不安分!人夫偷吃美魔女經理 不甘分手散布性愛照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陳姓已婚男子,先前與張姓酒店女經理交往,分手後卻散布2人性愛照片,還怒嗆:「年逾40,雙腿間還這麼不安分!」,桃園地院依加重誹謗、恐嚇及竊錄身體隱私等罪,判陳男1年徒刑;陳妻不甘婚姻破碎,亦控告張女妨害家庭罪並索賠300萬元,桃園地院判張女4月徒刑,而且必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陳男與妻子結婚多年,後來結識擔任酒店經理的張女,對方明知他已婚身分,仍在外同居逾1年,兩人還發生多次性行為,最後因細故吵架並分手,當時鬧得很不愉快,陳男竟在臉書發文辱罵張女,內容提及「看到年輕帥哥就張開雙腿歡迎光臨,年逾40歲,兩腿之間還那麼不安分!」等字句,並附上張女手持按摩棒的照片,還公布姓名、上班地點等個資,甚至擷取6張性愛影片畫面,上傳臉書供人觀賞;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加重誹謗、恐嚇及竊錄身體隱私等罪,判陳男1年徒刑。

陳妻認為,張女明知丈夫已婚,卻仍跟他交往2年多,還陸續發生性行為,嚴重破壞她的婚姻,使他精神上蒙受極大痛苦,請求張女賠償300萬元;對此,張女則辯稱,她與陳男交往期間,從未看過對方回家,所以並不知道對方有家庭,直到兩人分手後,陳男散布性愛照片,她不甘受辱決定提告,陳男可能是為了報復,才指示老婆對她提告並索賠。

陳男應訊時表示,兩人交往時,張女就知道他已婚,因為老婆每次打電話過來,他都會請張女代為轉告晚點回家,張女均依指示向妻子說:「嫂子,等一下,他等一下回家!」;另外,張女應訊時曾坦承,她與陳男是同居關係,認定張女明知對方已婚,仍不遵守男女分際。

法官審酌,張女破壞陳妻婚姻生活,造成對方精神痛苦,考量她為酒店經理,月薪將近10萬元,遂依相姦罪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至於民事部分,法官判張女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

性愛、愛愛、做愛示意圖/pixabay

▲張姓女經理遭正宮控告妨害家庭罪判賠4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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