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今年5月,新北市一名盧姓男子因不滿林姓男子欠債不還,竟到林男女兒就讀的國小外發放討債傳單,甚至還找上老師要找林男的女兒,表示要請她父母儘快出面處理,否則要找人站在校外,林妻獲知後向盧男提出恐嚇告訴,但因事後林妻撤告,而新北地檢署也認為盧男行為並不符恐嚇罪構成要件,故不起訴盧男。
▲盧男討債不成,竟跑至債務人女兒就讀的國小前發討債傳單。(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陳怡靜攝)
盧男因不滿林姓男子欠債不還,於今年5月份跑到林男女兒就讀的國小校門口,並發放寫有「地方土豪林○○,此人欠錢不還,行勁(徑)惡劣!逃避不能解決問題。個人行為累及家族聲譽」的傳單,上面並印有林男的照片;盧男甚至找上老師稱:「我想找林男女兒,她父母積欠債務,儘快請她父母處理,否則找一大群人站在校外」。
學校老師於是將此事轉知林妻,林妻因擔心女兒人身安全,遂向盧男提告;盧男到案後否認恐嚇一事,表示只是想叫林男出面清償債務;經檢方調查,認為盧男並未指名要以何種方法加害他人,又事後林妻撤告,雙方達成和解,因此對盧男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