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影響法官判決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證據是否充分,尤其是車禍案件,原告常常負擔沉重的舉證責任,還面臨肇事者不認帳的風險,律師徐立信特別提醒民眾,車禍當下先不要緊張,只要把「那支」喬好,上了法庭就會多一分保障。
▲ 只要會用,智慧型手機就可以進行初步蒐證
律師徐立信:「法院如果沒有證據,就是敗訴的所在,每個人都有智慧型手機,如果穿的是有口袋的上衣,就把手機放在口袋這邊,先關到飛航模式,打開錄影,就用這種方式做一個最簡單的蒐證,以前錄音容易遭到推翻,有人到法庭會說錄音是變造的,有聲音跟影像比較好證明。」
其他不管是簽合約、調解、去法院提告等等,常常也需要蒐證,智慧手機有時候甚至可以在反蒐證,證明自身清白,律師徐立信分析真實案例:「警察執行勤務的時候,他自己都有掛一個在錄,有警察在執行公權力時竟然開罵,出手打人,這過程被當事人的手機錄下來,成為檢察官起訴的關鍵,手機蒐證是在緊急狀況下,馬上可以應變的方法。」
▲ 律師徐立信根據開庭經驗表示,小動作舉證可能形成勝訴的關鍵
坊間流傳的一句話是「江湖在走、法律要懂」,原意是提醒大家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現在人手一機,遭逢緊急事故,用一支手機做好蒐證,讓自己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