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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拳頭毆打!男子虐女嬰致肝臟破裂 法官:形同對成人開槍

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實在可惡!台中一名鄭姓男子,被指控凌虐前女友年僅1歲半的女兒,導致她肝臟裂傷、內出血,一度命危,台中高分院認定,鄭男徒手攻擊女嬰犯行,不亞於拿刀槍武器攻擊成年人,因此依重傷罪判其8年徒刑年,可上訴。

嬰兒,兒童,虐童,虐嬰,懷孕,生育(圖/翻攝pixabay)

▲男子虐嬰遭法院重判8年。(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聯合》報導,2015年11月間,鄭男前女友將1歲半的女兒託付給他照顧,他先將女嬰及自己女兒帶回住處,隔天傍晚卻對女友表示,女嬰受傷需就醫治療,不過醫院卻發現女嬰身上有多處骨折,且肝臟破裂內出血,一度命危。之後鄭男否認有毆打女嬰,但鄭年幼的女兒卻證稱,有看到爸爸幫女嬰洗澡時用拳頭毆打,還將其頭部壓到水裡。法官審酌鄭男犯罪手段惡劣,情節嚴重,量刑不宜過輕,才對社會大眾有所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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