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自稱「警界約砲天菜」的宮姓警員,從高中時期便暗戀著同班的女同學,女同學雖身材嬌小卻擁有傲人身材,堪稱為「小隻馬」,該名女子卻指控警員在趁著約會向她告白時,在車上抓住她強吻,導致她得了「創傷症候群」,事後還拿菜瓜布洗澡,刷洗被侵犯的地方,身心受創下向警員依強制猥褻及性騷擾防治法提出告訴,但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將該名警員予以不起訴處分。
▲警員告白強吻挨告,因事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該名女子表示,於去年8月間與交往多年的男友分手不久,之後任職警員的高中同學致電約她相聚,當時心想剛分手又是同學找,便答應對方邀約外出散心,當天晚上對方將車開到她住處接她,由於當時一直下著大雨,對方將車開到北市民生西路3巷的巷弄裡後,2人便在車內聊天,聊沒幾句後,對方就向她告白,說從高中就一直對她很有感覺,還說她是「小隻馬」,應該很多人很想上她,甚至還進一步問她「F奶摸起來是什麼感覺」,並自稱他是「警界約砲天菜」,聲稱在警界壓力很大,「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星期五休假就會把妳操到星期日」;在對方一陣露骨的表白後,突然接到前女友的來電,掛完電話後就向她表示壓力很大,能不能讓他抱一下,她當下因為想趕快回家,便答應了對方請求,接著對方就說要到後座休息讓她也到後座陪他,沒想到對方就從背後將她摟住,並用左手抓住她的下巴不停親她的左臉,她一陣抗拒後還將頭埋在後座椅背上,對方見親不到才死心。
女子表示,因對方的侵犯害她罹患了「創傷後壓力症」,曾經拿菜瓜布洗澡,想要洗去身上的污穢,身心受創下決定控告對方;宮姓警員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確實邀約女子去散心,但2人在車上並無任何的肢體接觸,而且2人已認識很久,不可能會去親她。
為了釐清案情,檢察官還傳喚女子前男友的男姓友人到案作證,該名友人證稱當天有接到女子打電話給他,說她當時在高中同學的車上想離開,詢問他要怎麼開車門,不久又說她遭到對方抱住強吻;檢察官最後認為,若女子所言為真,那麼當對方煽情、露骨表白時,她卻未立即離開,反而答應對方擁抱,並同意到後座陪伴,而當她遭到強吻明白拒絕後,對方便未再有任何舉動,因此難以認定其有任何強暴或脅迫等手段,另女子提到事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曾拿菜瓜布洗澡,導致抓得全身是傷,認為這是因剛與男友分手,還是遭宮男強吻造成,並無法確定,最後認定事證不足,將宮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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