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徐姓女子,因兒子罹患特殊疾病,為了辦理補助津貼,她便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赫然發現林姓前夫竟領養1名3歲兒子,她懷疑對方在婚姻期間外遇生子,憤而一狀告上法院。
據了解,2012年間,林男前往大陸廣西經商時,結識1名邢姓女子,兩年後返台與元配離婚,並娶邢女為妻,隔年徐女因兒子罹患特殊疾病,為了辦理補助津貼申請戶籍謄本,這才發現前夫領養3歲兒子,懷疑對方與其他女子有染,否則不會無故認領,隨後更找來林男同事作證,憤而控告前夫通姦。
林男應訊時辯稱,他在朋友聚會遇見邢女,兩人都喝醉後回酒店休息,一時意亂情迷才會發生關係,他與對方是單純的一夜情,從此之後就再無往來,直到3年前與妻子離婚後,透過友人聯繫上邢女,兩人才再次相聚;邢女亦表示,當晚一夜情後生下兒子,3年後林男才回廣西找她。
法官認為,兩人辯稱先前關係為一夜情,3年後才再聚首的行為,著實不符常理,而且雙方有共同朋友,相互聯繫並不困難;林男同事亦證稱,兩人早在女方懷孕期間同居,後來林男返台時打電話給妻子時,邢女人就在身邊,法官因此不採信兩人說詞,今判林男及邢女有罪。
▲林男前往大陸經商時外遇,對方還因此懷孕產子。(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