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蛇姬」林采緹2016年與「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吸麻被逮,形象重創,導致經紀公司勝駿娛樂損失慘重,要求她賠償3百萬元,今(3)日雙方在台北地院進行最後開庭,不過林采緹認為求償金過高只願付45萬,讓經紀公司無法接受。
▲林采緹與胡睿兒3年前吸毒被逮。(圖/翻攝自林采緹IG)
林采緹前年爆出吸毒醜聞,不僅影響2間合作廠商無法再使用她所拍攝的廣告,也違反與經紀公司合約中不得涉毒的條例,因此經紀公司要求她賠償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共計3百萬,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林采緹遭求償3百萬元案,林采緹透過律師表示,雙方經紀約還在進行,中止合作才需支付違約金,加上當初一間廠商開價廣告45萬,自己僅拿到15萬酬勞,認為僅需賠償45萬,向法官請求調解。
▲林采緹只願賠45萬給經紀公司。(圖/翻攝自林采緹IG)
不過經紀公司拒絕調解,他們強調林采緹呼麻事件不僅影響合作案,2家廠商一度各求償5百多萬,讓公司一度面臨1117萬9千元的求償金,加上公司商譽受損,求償3百萬並不多,現在他們也請求法官囑託鑑定機關,以公司商譽受損失進行實際金額的鑑定,法官當庭宣告辯論終結,定在8月17日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