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怨偶結婚4年期間下兩名女兒,夫妻倆決定離婚,但這名妻子離婚後驚覺老公原來在兩人還有婚姻關係時,不但在外養小三還產下一子,氣得對老公以及小三提起告訴,台中地院判前夫以及小三妨害婚姻罪,各判3月,前夫賠償6 萬、小三賠償8萬元,全案確定。
▲替他生2女還不滿足!偷腥夫車震小三產子!離婚後元配怒告。(示意圖/非關當事人)
這對夫妻於103年初結婚,婚後兩人產下兩女,但最後離婚收場,離婚後的老婆在某次發現,老公竟然多了一個孩子,還是個兒子,一查之後才發現,老公在沒離婚前,早就跟小三「勾勾纏」,105年10月間,老公跟小三「車震」後,106年5月生了一名兒子。確認了時間順序,離婚後的老婆控告兩人妨害婚姻。同時也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
合議庭審酌,該名男子與妻子都已經生了兩個孩子,不顧家庭及幼子,竟放縱自我感情。而小三明明知道對方有家庭,還恣意發生性行為,破壞別人家庭幸福,因此兩人皆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至於民事賠償部分,法官判決小三賠償8萬元,前夫賠償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