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千雁/專題報導
婦人「引電」輕生,半年後在家屬的反應下重啟調查,由於現場早已清理,遺體也已經火化,檢警只能靠現場幾張照片和解剖報告來追查,承辦檢察官找上高大成,看看能否從幾張照片中找出端倪,高大成就法醫觀點,立刻點出幾個不合常理之處。
▲死者胃裡沒安眠藥顆粒,代表有可能是遭人下藥。(圖/示意畫面)
首先,女子若是輕生,怎麼會只穿破舊睡衣?高大成點出,「要輕生的人和一般人的想法不太一樣,他知道死後會有人來看,所以一定會穿好看一點」因此認為不太像輕生;再仔細看死者手部,有意識的人遭電,雙手應該會自然握拳捲曲,可死者的手卻是自然垂下,研判應是在「無意識的狀況下遭電的」,懷疑應該是他殺。
翻開解剖報告,身體有安眠藥反應,但胃裡面卻沒有安眠藥顆粒,「表示是有人先將顆粒溶解再讓死者喝下,並非死者自己吞下的」,加上安眠藥濃度,死亡時在血液中濃度最高,「表示死者已經昏睡了,既然昏睡,又怎麼可能自己拉電線輕生呢?」
回推死亡時間,當時法醫紀錄是早上8到9點間,家裡確實只有死者一個人,但這樣並不符合常理,檢警重回死者住的大樓查訪,才逐漸拼湊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