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凱婷/綜合報導
繼秦偉性侵案後,又有一香港男星黃嘉威被18歲的原告指控,2013年到2016年期間,幾乎每個月都把當年才13歲的原告帶到荃灣的賓館拍裸照及不雅影片,甚至強逼她們替他口交,昨(20)日已被押往法院。
▲港星黃嘉威對未成年少女伸出狼爪,惡行曝光。(圖/翻攝自微博)
據香港媒體報導,37歲的前亞視藝人、舞台劇導演黃嘉威5年前在網路平台上結識13歲的未成年少女,並謊稱自己是攝影師邀請對方當麻豆拍照,進而將對方帶到荃灣區某間賓館,逼迫少女脫光拍攝裸照,還蒙住女生的眼睛強逼她口交,甚至將這一切過程都記錄成影片,從2013年開始到2016年間,時間長達4年,且幾乎每個月都一次,目前警方介入調查後,在黃嘉威電腦裡找到不只一支不雅影片,懷疑受害者可能不只一人。
▲港星黃嘉威對未成年少女伸出狼爪,惡行曝光。(圖/翻攝自微博)
原告少女在這4年受害期間都一直隱瞞此事,直到今年8月,她的男友意外發現手機裡的可疑訊息和照片,才向警方揭發此事,而涉嫌向16歲以下兒童做出猥褻行為、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性虐行為等多項罪名的黃嘉威,竟還在法庭申請保釋,表示自己需照顧年邁母親與破產弟弟,最後遭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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