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紅人陳沂在臉書上直播,嗆「中華民國大部分志願役軍人都是廢物」,對此,國防部今(27)日上午發出新聞稿強調將依法提出告訴。但陳沂再度於臉書發文「就,誹謗罪的客體必須是『自然人』,還必須是『可特定對象的自然人』。基本法律常識與行政機關國防部共勉之。」對此,有律師表示,陳沂的法律概念是對的,交給北大法律的學費沒有白繳⋯
▲網紅陳沂。(圖/翻攝自臉書)
陳沂直播諷志願役引發議論,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如果我說三斤講的法律概念是對的,會不會很多人崩潰?」
林智群說,妨害名譽確實是要特定對象,如果是泛指一個團體,比如:台大人爛透了!其實是不會成立犯罪的~這個是法律漏洞嗎?好像也不是,只能說念過法律的人確實是比一般人知道遊戲規則,跟知道法律的那條紅線在哪裡,「從這點來看,三斤交給北大法律的學費沒有白繳⋯」
他也表示,也許有人會說這個有沒有構成刑法140條侮辱公署罪?「三斤其實沒有特定哪個機關,只說志願役,我認為不會成立~」
▲網紅陳沂。(圖/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