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曾任高雄縣大社鄉代會副主席的江姓男子,本月21日傍晚5時許在大社區老家門口被擄上白色賓士車,22小時後才被釋放。警方連日追查後,先逮到負責開車及押人的林、許2嫌,移送法辦後獲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今天凌晨擄人案的兩主嫌在律師的陪同下主動到案,警方將李、黃依擄人勒贖罪嫌移送法辦,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警方將兩主嫌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涉案的李姓嫌犯。(圖/翻攝畫面)
▲涉案的黃姓嫌犯。(圖/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江姓男子於本月21日遭綁架勒贖8000萬元,22日未付贖款就獲釋;警方尋獲歹徒犯案車輛,採驗DNA,過濾出4名嫌犯,24日晚間到雲林縣逮捕許姓及林姓男子,但他們辯稱只是受人指使,處理江男2億元債務;專案小組鎖定李、黃涉案,針對可能資助兩嫌逃亡的友人綿密清查,以「堅壁清野」策略,斷絶所有金援與可能藏匿處所,兩嫌自知難逃法網,才找律師陪同前往投案。
警方強調,外號「豬仔」的李姓男子與外號「八漢」的黃姓男子到案後,對供詞避重就輕、相互推諉,聲稱積欠上千萬元債務,挺而走險,經多日觀察被害人生活習慣,找雲林縣許姓及林姓友人策劃強擄江姓男子勒索2億元,但因被害人患有糖尿病,擔心危及性命,才釋放江男。
警方認為李、黃兩嫌未吐露實情,也不排除背後有人指使,今天中午將兩嫌依擄人勒贖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聲請羈押,獲法院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