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凱婷/綜合報導
狄鶯、孫鵬18歲獨子孫安佐今年3月在美涉嫌恐攻威脅,並因非法持有彈藥遭到起訴,於台北時間昨(28)晚開認罪庭,孫安佐已全部認罪、放棄上訴,全案將在12月11日宣判結果,但庭審結束後,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發表了800字聲明,再批孫鵬夫婦未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
▼▲美檢察官麥克史溫發聲明痛批孫安佐爸媽未盡到家長義務。(圖/翻攝自臉書、資料照)
孫安佐的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在認罪庭後受訪時表示,聯邦政府允許法官發出司法遣送出境命令(司法遞解令,judicial order of removal),只要孫鵬狄鶯在宣判庭上出示孫安佐的返台機票,便能加速孫安佐的遣返程序,但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的800字聲明,卻對此部分隻字未提,僅說明孫安佐服完刑期後,將立即並永久從美國驅逐出境。
▲美檢察官麥克史溫發聲明痛批孫安佐爸媽未盡到家長義務。(圖/翻攝自李文臉書)
李文在臉書上分享並解釋麥克史溫的聲明,她表示該檢察官一直相當重視本案,聲明內容中提及「孫同學今天的認罪協議,是答應當他服完刑就會馬上永久驅逐美國。並沒有說到什麼法官在認罪庭中已同意『司法遞解令』」,同時他還責備孫安佐的父母並未盡到家長的義務和職責,不該允許自己的孩子擁有那麼多槍枝、彈藥,就連德拉瓦郡地區檢察官柯普蘭(Katayoun M. Copeland)也指出,孫安佐擁有超過1千發子彈,無疑是個危險人物,隨時準備好毀滅性掃射,好險有即時處理才避免了這場災難,沒有造成任何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