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家住南部的女子小倩(化名)指控,前年北上與劉姓男網友見面時,劉男藉口帶她到旅館休息,卻趁機性侵她;劉男到案坦承2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但因小倩突然大哭,他便立即停止,並連夜開車送她回家,途中小倩透露曾遭受家暴、性侵,所以當2人發生關係時,過去遭性侵的陰霾湧上心頭,她才因此失控大哭。檢察官調查發現,小倩身上並未驗出有抵抗的傷勢,且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劉男涉嫌性侵,因此以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與男友親熱時,卻突然失控大哭並提告,最後卻爆出自己不堪的悲慘往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小倩在少女時期在家中曾遭受家暴,後來因交友不慎又慘遭到性侵,事隔多年才走出陰霾,透過網路認識了劉男,於去年底她北上找劉男見面,劉男便帶她到台北市1日遊,當天行程結束後,劉男見天色已晚,由於家中還有家人在,便提議小倩到他住家附近的賓館休息。
事後小倩指控,在隔天清晨4時許,劉男趁她熟睡之際,突然將身體壓在她的身上,並強行脫她衣物,她拚命喊叫、掙扎,不僅用手抓他肩膀,還用手腕抵住他的喉嚨,但仍遭性侵得逞。
劉男到案後坦承2人當天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並沒有違背對方意願,供稱當天2人到賓館投宿後,彼此在自然的互動下親吻、互相愛撫,進而發生性關係,後來小倩突然要他停下來,隨後就在床上大哭,他見狀趕緊安慰她,並連夜開車送她回家,小倩才在車上透露自己曾遭到家暴、性侵等過往,當時是突然憶起這些往事才會失控大哭。
檢察官調查發現,小倩在事發隔天到醫院檢查,卻未驗出有明顯外傷,這與她供述不斷掙扎的情形並不相同,由於全案僅有小倩一人的單一指訴,並無其它事證可以佐證劉男涉犯強制性交罪,因此將劉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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