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靖暄、花振森/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第一波欠費罰單,就要在10月15日寄出,總共有20多萬筆、高達6000萬的罰金,裡頭有將近3000人只欠一元,就要被罰300元,有用路人反彈,遠通欠繳的5.5億罰款都沒上繳,難到高公局就只會開罰用路人嗎?高公局解釋,合約罰款和政府規費催繳不能混為一談。
小小一張貼紙貼上車窗,經過ETC閘門就能感應直接扣款。國道計程收費去年底上路,有民眾疑似看準高公局不開罰,故意欠繳通行費,首波欠費罰單就要在10月15日寄出,總共有20萬張罰單,罰款金額高達6千萬,其中有將近3000人只欠一元,就要被罰300倍、罰金300元。
高公局業務組長劉逢良:「有可能有一個車主經常走一個路段,可能每次都是一塊錢,他的通行費應該是25塊,那24塊是20公里免費,24塊免費,那他認為一塊錢就疏忽不去繳。」
民眾沒有繳納的通行費,高工局通通用宣導替代開罰,但累積下來,半年就有110多萬筆欠費,國庫短收8410萬元通行費,雖然不開罰。但高公局將會用強制執行方式討回通行費,不過有民眾認為,高公局都沒追討遠通電收的罰款,卻只會罰用路人的通行費。
民眾:「就圖利財團嘛,不追討哪可以!」
民眾:「雙向都要公平啊,用路人要繳費,那他們(遠通)的罰款也應該繳給政府。」
高公局解釋,合約罰款和政府規費催繳不能混為一談。但是在民眾被催繳通行費和罰單的同時,如果用一樣的標準,追討遠通電收利用率未達標準以及建制延宕,加起來將近5.5億的罰款,恐怕才會讓人比較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