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國小一名呂姓警衛,於值班時假借按摩為由,對一名7歲女童摸其下體,女童事後告知母親「警衛伯伯摸我尿尿的地方」,母親氣得報警處理。女童母親控訴,女兒因此嚇得不敢在學校上廁所,所以都不喝水、不尿尿,還因此長時間憋尿而導致尿褲子;呂男到案僅坦承摸女童大腿,否認有觸摸其下體,呂男事後雖賠償女童家屬40萬,法官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呂男3年2個月,呂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將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呂姓警衛以按摩為由觸碰女童下體,嚇得女童因此長期憋尿而失禁。(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2015年5月間,一名就讀小一的女童放學後,到警衛室打電話詢問母親是否要來接她,母親表示已要出發來接她,女童於是就在警衛室等候母親,期間呂男便與女童閒聊,女童提及曾幫父親按摩,讓父親痛得哇哇大叫,呂男竟藉此詢問:「那我幫妳按摩好不好」,隨即便伸手直接撫摸女童的大腿,女童立即驚覺有異,心想「背書包應該是肩膀痠,為何警衛伯伯不是按肩膀,而是按大腿」,不過因感到害怕而不敢過於反抗,於是僅稍微挪動身體,但呂男見女童未加以抵抗,卻變本加厲的將手伸到女童「尿尿的地方」,此時正好女童母親到達學校,女童立馬表示「媽媽來了,我要回家了,掰掰」,隨即衝出警衛室找母親;女童在返家途中告知母親遭遇並詢問「為什麼警察伯伯要摸我尿尿的地方?」,母親聽聞後要女童以後不要再進警衛室,並報警處理。
庭審時,女童表示「不喜歡陌生人碰我」,所以被呂男觸摸時嚇了一跳;女童母親則表示「案發後女兒不敢在學校上廁所,因此不喝水也不尿尿。更曾有好幾次因長時間憋尿而尿褲子,晚上還要吸吮大拇指才能夠安心入睡」。
呂男到案後僅坦承有撫摸女童大腿,但沒有觸摸女童下體,辯稱是想幫她按摩,甚至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還自費取得一份民間單位的通過的測謊鑑定報告;但一、二審法官皆認為,若是幫女童按摩應按肩頸部位,按摩大腿並不符合常理,且測謊報告送交調查局鑑定,證明該報告並無法佐證呂男是否說謊,呂男雖事後已賠償女童家屬40萬元,但法官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呂男3年2個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