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漏稅「罰款40億免蹲牢」 網友淚求「她」討國賠

記者王奕棋/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范冰冰涉嫌「陰陽合約」逃漏稅,神隱123天,今(3)日稅務單位正式公布案件調查結果,要求她在期限內繳款8.8億元(約40億新台幣),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引發不少網友替15年前因逃稅入獄422天的劉曉慶抱不平,要她向國家申請賠償。

范冰冰/翻攝自范冰冰工作室微博

▲范冰冰需在期限內繳款40億。(圖/翻攝自范冰冰微博)

劉曉慶2002年6月被大陸稅務局查出旗下公司,利用虛假申報逃漏稅高達新台幣6600萬,她不僅家產被查封、公司倒閉,需補繳2000萬(約新台幣2000萬元)罰金,還被判刑入獄422天,導致演藝事業全毀。

事後劉曉慶曾在微博公開獄中生活,「從進去的第一天起,我就每天小跑8000多步,還每天堅持洗涼水澡,即使下雪刮風也是如此,一直堅持到出來的那天。」出獄後她為補繳稅金,不計酬勞接下每一部能接的戲劇,從只拿225元台幣跑龍套的角色,一路演到有台詞的角色才漲到1350元新台幣。

劉曉慶/翻攝自劉曉慶微博

▲劉曉慶曾因逃漏稅被關422天。(圖/翻攝自劉曉慶微博)

相較於劉曉慶的懲處,范冰冰逃稅高達40億新台幣,卻因大陸2009年修法「行為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只要在時間內補繳稅罰金即可免於刑責,讓網友不滿直呼「心疼曉慶阿姨,白坐牢。原來偷稅漏稅可以不用坐牢的」、「劉曉慶只能怪自己生在舊時代」、「您可以要求國家補償了」。

劉曉慶/翻攝自劉曉慶微博

▲網友替劉曉慶抱不平。(圖/翻攝自劉曉慶微博)

#范冰冰、李晨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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