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的是引狼入室!一名年輕貌美的女子小美(化名)碰巧在西門町認識了廖男,雙方還進一步交換LINE,甚至還聊了起來。沒想到某天廖男在狂歡後,以身體不適為由,向小美央求說要借住一晚,而心軟的小美同意後讓廖男借住,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對於小美早有非份之想的廖男,在夜半時分偷偷潛進小美的閨房,見她熟睡就直接硬上,更誇張的是,廖男見到小美驚醒後,竟說「別動,我要射了」。小美事後報警並向廖男提告,台北地院認定廖男觸犯強制性交罪,判4年有期徒刑。
▲小美遭性侵,渣男甚至還對著小美說「我要去了」。(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廖男在前年5月在西門町見到小美後便上前搭訕,雙方交換聯絡方式後,廖男便不時透露出想借住的意圖,卻屢屢被小美拒絕。直到某天,廖男狂歡後謊稱身體不適,向小美要求借住一晚,而小美以隔天載她出門為條件,心軟答應後,這才讓廖男進入家中,卻是引狼入室。
廖男在半夜時趁小美熟睡,不但搓揉她的胸部,甚至還強行脫下內褲,並先後用手、陰莖插入小美的陰道。小美驚醒後不斷掙扎,沒想到廖男竟恐嚇說「不要掙扎,我要射了」。小美發現廖男根本沒打算停止侵犯便開始反抗,最後順利掙脫,事後小美不甘遭辱,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時,廖男不但不承認犯行,還說只有用手指進入小美的陰道而已,甚至說小美當時不斷呻吟,辯稱是合意性交。不過合議庭也勘驗廖男事後傳給小美的訊息,上頭寫下:「Sorry!我是真的很喜歡妳,對不起衝動了」、「我不是故意的」、「真的太喜歡妳了」,廖男當場被自己傳的簡訊打臉,而法官也痛批廖男根本毫無悔意,判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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