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都是導航叫我轉的!一名詹姓女子今年6月份時,駕車行經國道1號泰山轉接道接近五楊高架時,聽到導航建議「靠右行下交流道上五楊高架到」,詹女一時心急,方向盤往右及轉,跨越槽化線變換車道,導致當時行駛在後方的唐姓男子也跟著急轉方向盤往右切,先遭後方貨車追撞後,再撞上護欄,所幸並無人員傷亡,而肇事的詹女不但得負起整起肇事相關責任外,更因跨越雙槽化線,吃上一張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單。
▲詹女違規跨越槽化線。(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調查,35歲詹姓女子,今年6月5日下午3時許,駕駛一部黑色小轎車,從五股交流道轉進國道1號後,準備前往竹北地區,豈料,車輛行駛在國道一號泰山轉接道靠近五楊高架的內車道上時,突然聽到導航建議「靠右行下交流道上五楊高架到」,心慌之下,直接跨越槽化線變換車道轉進五楊高架引道。
▲唐男轎車後保險桿脫落。(圖/翻攝畫面)
駕駛白色轎車原本已經開進到五楊高架引道的唐男,見到詹女違規跨越槽化線插隊,急忙向右急閃,卻先遭後方由尹姓男子所駕駛的小貨車追撞,接著再失控撞上路旁護欄,導致唐男轎車右側車身受損,後保險桿整個脫落,而後方尹姓駕駛的貨車右前車頭凹陷毀損,所幸整起事故並無人員傷亡,而警方到場後經過酒測,發現3人均未飲酒。
▲肇事的詹女所駕駛的黑色轎車則是毫髮無傷。(圖/翻攝畫面)
警方事後調查,認為詹女違規跨越槽化線插隊才會釀生這起車禍事故,除先對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12款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依法製單處罰外,還得面對肇事責任其後續賠償事宜。
▲唐男的轎車車體損毀嚴重。(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也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倘若民眾因不孰悉路況上錯交流道或錯過交流道都應至下個交流道做迴轉,不可在匝道或主線上有停車或橫切車道的行為,除了危及本身安全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害,使用導航務必事先做好功課,避免因一時心急而誤判造成事故。
▲尹男駕駛的貨車不慎追撞到唐男轎車。(圖/翻攝畫面)
▲護欄遭到波及凹陷。(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