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李柏鋒
上圖為慈濟的美國官網在介紹股票捐贈的示意圖,其實挺有意思的。慈濟這樣說明:
1. 您把股票轉讓給慈濟基金會
2. 慈濟基金會賣掉您的股票,將資金用於慈濟的各項志業。
這聽起來也很合理,你捐贈股票,但是慈濟不需要股票,需要現金,所以當然會把股票賣掉,才能拿到需要的資金。而這樣作對捐贈者有什麼好處呢?慈濟這樣說明:
◆無論您當初購買股票的金額,您可以得到股票轉讓當日市價的所得稅抵稅額。
◆您不必付所捐股票的股票增值稅。
是的,除了做公益以外,當然有節稅的好處,這麼一來就會大大增加捐贈的誘因,這也很合理,事實上不只慈濟,許多慈善機構或財團法人也都有接受這種捐贈。
不過,如果接受捐贈的機構,不是在股票市場賣掉股票,而是賣回給捐贈者,那會發生什麼事情呢?又,為什麼要賣回給捐贈者?
我們假設一下,如果這個捐贈者是一家公司的主要股東,他捐掉了股票,也許可以節稅,但是卻降低甚至失去了對公司的控制權,節稅事小,控制權很重要,所以這才是重點。如果售捐贈的機構能夠將股票賣回原來捐贈的人或是可信賴的相關人,那麼捐贈者不但可以節稅,還能保有控制權,這豈不是完美嗎?
但是,既然控制權很重要,又何必捐股票多此一舉?捐現金不就好了?甚至,如慈濟所說的,美國的現金捐贈減免稅額可佔總收入50%,而股票捐贈則只能減免30%。因為,股票轉讓是以捐贈當日的市價來計算減免稅額,而股價是會變動的。
這麼一來,有心者就能夠從中將好處最大化。舉例來說,有心者可以在捐贈之前,透過財務操作讓股價上漲,而在捐贈後,先讓股價下跌,如此一來,就可以獲得更高的減免稅額,並以更低的成本買回股票以維持對公司的控制權。
舉例來說,如果所得稅率20%,有一家公司賺了100萬元,他應該繳20萬元的稅。這時候,這家公司決定將20萬元捐出去(法定上限為總所得的20%),他要繳的稅就只剩下16萬元 [(100 - 20) X 20%]。等等,原本還可以實拿80萬,現在變成只能實拿64萬,雖然繳的稅比較少,但一點都不划算啊!
剛剛提到了,股價是會變動的。
假設這家公司原本要捐的股票價值10萬元,經過操作漲到了20萬元,捐了出去,就拿到了20萬元的減免稅額。接著,讓股票價值跌到2萬元,再去買回股票,整個程序就完成了。
總計一下,這家公司花了2萬元,拿到了20萬元的捐贈所得扣除額,所以只要繳16萬元的稅。原本賺了100萬元,實際捐贈2萬,實際繳稅16萬,還有82萬,竟然比原本的實拿還多!而且有捐贈20萬的名聲和效果。
當然,這只是一個刻意操作的例子,沒有人真的會讓自己公司的股價這樣大幅波動,卻只是為了節稅,正常的慈善機構也不會想要收到20萬的股票,卻願意配合讓自己只剩下2萬可以用。再說了,國稅局也不是省油的燈...
另外,要提醒的是,捐贈股票之後,股票就開始大跌,並不代表這就是假慈善。以下這個例子,就是很湊巧的捐贈在股價最高點,而慈濟賣在股價最低點。
蘋果日報在2003年報導,矽統前董事長在1999年左右捐贈股票給慈濟,而根據當年度財報紀錄,慈濟的確持有高達1.6%的持股。
在查詢財報之後,慈濟一直持有矽統的股票,直到2009年才賣光持股。而我們來看看矽統的股價走勢圖,剛好在1999年捐贈的時候是1997年IPO之後的最高點,之後歷經了網路泡沫和金融海嘯,讓慈濟幾乎賣在最低點,後來慈濟賣掉矽統持股所獲得的資金,大概只剩下收到捐贈當時市值的一成左右而已。所以捐贈股票,最好還是要對股價很有信心才這樣做,否則心意可是會被腰斬、腰斬再腰斬的。
當然,後來矽統由聯電接手了,上面的主要股東表也可以看到聯電早已經是最大股東,所以基本上不會是先捐款再自己買回的假慈善。但這個實例其實也告訴我們,我所刻意舉的那個例子中,股價的誇張變化的確是會出現的。
那麼,現在慈濟還有哪些持股呢?國外的不清楚,慈濟也沒公佈,不過以台灣來說,看起來都是慈濟自己的事業了。
出處(點圖可放大)
那麼如果你是捐房地產呢?慈濟美國官網的說明如下:
什麼是房地產捐贈?
如果是持有一年以上的房地產,會以市價為慈善捐贈抵稅額。您最多可以扣除調整後總收入的30%,且減免額可以分攤為五年。此外,您也不用支付房地產稅、維修費用、保險,和地產增值產生的增值稅。你也避免了地產增值稅和遺產稅。
如果我仍持續使用此房地產,會如何?
您可以將您的住宅地契永久轉讓給慈濟(包括您的家、小木屋,或農場),但是在您有生之年,保留使用權。這樣的安排產生即時所得稅減免和聯邦遺產稅扣除。
註:
1.以上慈濟對捐贈的說明並不只侷限於慈濟,大多適用於其他慈善團體,甚至民間財團法人。
2.以上摘錄之慈濟說明以美國為主,台灣規定或有不同,如美國捐贈股票可減免總所得上限為30%,台灣則為20%。
3.以上作法,應有公開財務報告以避免有心人士透過這個管道逃稅或收少報多圖利特定人,但慈濟並未公開。目前慈濟僅在年度成果報告中公佈簡單的收支,以下圖的「提撥基金」為例,高達19億的支出,其實去處不明:
4. 建議大家,捐贈請優先選擇願意公佈財務報告的慈善團體,可向「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查詢你要捐贈的團體有沒有加入?有沒有財報可參考?以之前引發爭議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為例,是聯盟會員而且有財報可參考,但目前慈濟、佛光山皆不是聯盟會員。以「佛」為關鍵字查詢,僅查得兩個團體,下面以佛教蓮花基金會為例,可看到有財務報告:
5. 目前沒有硬性規定要公佈財務報告,但這是一個光明正大的團體該做的事情,可惜就算相關法案的草擬,同樣沒有要求宗教團體公佈財務報告。
因為財團法人分為政府資助和民間捐助兩種,政府資助的財團法人要受立法院監督,但是民間不用,所以目前草擬了財團法人法來管理民間設立的財團法人(草案連結)。
財團法人法草案規定要公佈財報,但是卻排除宗教性財團法人,另外由宗教團體法管理,而宗教團體法只要求檢具年度決算或收支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草案連結)。即便如此,依然受到宗教團體強力反抗,無法通過立法。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