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酒後想起之前的衝突 男持桌腳毆死酒友判16年定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一名47歲男子褚宗泰,前年到酒友黃男家中喝酒,席間意有所指說黃男常說他壞話,結果爆發衝突,經在場友人勸架不成離去後,2人又再起爭執,黃男朝褚男丟擲木製茶几致桌腳斷裂,褚男遂撿起桌腳猛敲黃男頭部致死;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今(23)日駁回上訴,依殺人罪將褚男判刑16年、褫奪公權8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褚男於2016年1月23日下午1時許,騎腳踏車到55歲黃男在嘉義縣的住處喝酒,褚男一進門就猛喝酒,又突然思及前一天黃男酒後與他發生激烈爭吵,還在朋友面前對他拍桌辱罵,讓他很沒面子,因而開始數落、挑釁黃男並爆發肢體衝突,經在場友人拉開2人勸解後,褚男坐下繼續喝,不久後又站起來毆打黃男;朋友因勸架無效,下午3時半先行離去,其後,褚男因黃男抵抗、閃躲,怒氣益漲,竟以實心木條的桌腳朝黃男的頭猛力毆擊,無視黃男不斷哀求慘叫「不要再打了」,打到黃男昏倒才罷手,接著騎腳踏車離去,黃男因失血過多死亡,至翌日下午才被返家探望的黃兄發現,立即報警處理。

褚男否認殺人犯行,辯稱只是拿桌腳胡亂揮舞,僅認傷害罪,但歷審認為,黃男傷勢集中在頭部,如果是胡亂揮舞,身體各處應該也有傷勢,認為褚男的說法卸責,有違常理,褚男有殺人故意且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判刑16年,褫奪公權8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威士忌,喝酒,飲酒(圖/翻攝自PIXABAY)

▲喝酒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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