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普悠瑪翻覆意外造成18人死亡、187人受傷的悲劇,事後各界皆積極調查並究責,想找出案發原因。行政院調查小組經過72小時密集調查,發現有7大失誤造成此意外,包含由長時間不常駕駛列車的主任上陣,儀表失準、動力異常頻繁煞停仍執意前進、沒有正確開啟自動防護系統(ATP)、故障了仍執意駕駛以及觀速判斷失誤,這些異常狀況出現,卻不停止駕駛,導致最後在140公里時速的情況下翻車,釀成大禍。
《蘋果日報》報導,調查小組認為這次意外是人為疏失,宜蘭地檢署偵訊駕駛員尤振仲後,認定此案為「過彎超速」釀禍,檢方以有串共之虞聲請羈押。但宜蘭地院認為尤振仲涉嫌的是業務過失致死,並非重罪,認為無羈押畢業,宜蘭地院法官裁定以50萬元交保。
調查發現,駕駛員尤振仲為具備司機員資格的七堵機務段運轉副主任,人力不足時偶而上場駕駛,但未頻繁駕駛。專業人士認為,如沒有經常跑會失去感覺,遇到突發狀況會反應不及。
▲駕駛員尤振仲(圖/資料照)
尤振仲供稱,列車在瑞芳站就出現異常,車上的速度儀表與另一個時速表不合,因此他沒有察看車速儀表,拉刻度控制車速;台鐵內部通報指出,該列車在下午3時57分在雙溪站就發現故障,因主風泵壓力不足使得動力被切斷,動力不足,才造成列車行進時煞煞停停。台鐵簡訊指出計畫在宜蘭站檢修。
法院調查行車紀錄發現,列車從羅東站離開後,車速就開始飆升,4時47分,列車時速達140公里。到4時50分,普悠瑪經過新馬站306公尺半徑的彎道,因車速過快出軌,釀成大禍。
▲普悠瑪翻車意外。(圖/資料照)
七大疏失
駕駛員不常開車,手感不好
儀錶板失準
動力異常
關閉ATP
ATP未即刻重啟
明知故障卻繼續行駛
觀速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