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南報導
得饒人處且饒人!台南一名67歲的蘇姓拾荒老婦,每天騎著10多公里到市區撿破爛,某日他經過透天厝,發現門前有紙箱,裡頭是價值約550元的舊電扇,她以為是屋主不要東西,放上機車直接帶走,沒想到吳姓女屋主報警提告竊盜。警方循線找來拾荒婦,他不斷向女屋主道歉,但女屋主堅持要拾荒婦賠償2000元,無奈拾荒婦一個月回收也才賺4000元,警員得知後,私下塞2000元給拾荒婦,讓他有錢和解,並依竊盜罪嫌送辦。
▲拾荒蘇姓婦人平時代步的機車。(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上個月底,承租透天厝的吳女自稱正在搬家,電風扇、梳子、衛生棉、衛生紙等雜物放進紙箱內,搬到家門口,行經該處的蘇姓婦人誤以為是要丟出來的回收物,直接把紙箱取回家,拾荒婦發現,紙箱內的電風扇還堪用,剛好一起撿回收的朋友家裡缺電扇,拾荒婦直接轉送給友人,沒想到幾天後,警方找上門,告訴她涉嫌竊盜。
拾荒婦來到分局製作筆錄,警方同時也通知失主到場,吳女要求拾荒婦把電扇拿出來歸還,但拾荒婦表示,電扇早就轉送給朋友了,朋友甚至說,那電扇已經壞了,拿去回收。拾荒婦拿不出電扇來,只能抱著當時裝電扇的紙箱回到分局,哭著跟吳女說,電扇沒了,但其他雜物連同紙箱可以物歸原主,但吳女認為電扇沒有壞,拾荒婦說謊,開口要3000元和解金,但老婦表示一個月拾荒也才賺4000左右,拿不出錢,警員在旁覺得拾荒婦很可憐,私下塞了2000元給拾荒婦讓她與吳女和解。而竊盜屬非告訴乃論罪,警方仍將拾荒婦移送地檢,但期待經過和解後,能被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