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林姓男大生,前年間多次幫綽號「恐龍王」的男子代領手機,每次可領2千到3千元的報酬,讓他認為這種錢很好賺;孰料,去年10月間,他受託領取乳膠枕包裹時,遭一旁埋伏的專案人員當場逮捕,並在包裹內搜出13公斤的海洛因;法官認為,林男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目前仍在就讀大學,還幫調查局追捕「恐龍王」,遂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他8年6月徒刑。
▲警方一共查獲13公斤的海洛因。(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當時林男是某科技大學的學生,透過網路結識「恐龍王」,對方拜託他代領手機,每次酬勞2千到3千元,由於林男家境並不好,認為這種錢很好賺,曾幫忙跑腿3、4次,前年11月8日,「恐龍王」又委託林男,前往台中市東興路的一棟公寓的管理員室,代為領取3件包裹,並答應事成之後給予1萬元的報酬。
孰料,這3件國際快捷包裹抵達台灣時,郵局人員直覺有異,遂交由海關人員進行拆檢,赫然發現包裹內為14個乳膠枕,枕頭內藏有海洛因毒品,總重超過13公斤,純度超過84%;專案人員獲悉後,隨即率隊前往東興路公寓埋伏,當場逮獲出面領取包裹的林男,林男被逮後十分配合,並協助調查局追緝「恐龍王」,但最後仍一無所獲。
▲跨國販毒集團將海洛因藏在乳膠枕內。(圖/資料照)
林男供稱,「恐龍王」曾多次委託他代領手機,11月8日又請他領取包裹,他一開始並不知道是毒品,直到他抵達公寓旁邊的超商時,「恐龍王」詢問:「有沒有怪怪的人?」,他才懷疑包裹內是毒品,對方也坦白告訴他是K他命。
法官認為,林男觸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考量他案發時是大學生,並無任何前科,犯後頗有悔意,還幫調查人員緝捕「恐龍王」,遂酌量減輕其刑,改判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警方訊後將林男依毒品罪移送法辦。(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