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家維/綜合報導
台灣舉重女將林子琦由於2016年時被檢測出使用禁藥,儘管中華奧會已經處以禁賽2年的處分,但經過國際運動仲裁庭(CAS)裁決,判定林子琦必須再禁賽8年,且追溯自2016年後的所有賽事成績都將被沒收。
▲林子琦(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曾獲仁川亞運女子舉重63公斤級金牌的林子琦,卻在2016年被檢測出體內含有類固醇,遭中華奧會判處禁賽2年。不過世界反禁藥組織(WADA)認為林子琦已非初犯,認為中華奧會判處不符累犯的規定,於是向CAS進行申訴。
而CAS於15日做出裁決,判處林子琦必須從2018年起繼續禁賽8年,若從2016年起算,等於被禁賽超過10年,今年30歲的林子琦選手生涯恐怕也就此告終,且從2016年6月24日以後所有成績都將被取消,包括她日前在土庫曼世界舉重錦標賽第4的成績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