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日前因為修理機車沒有錢付帳,因此積欠修理機車的男子2500元,沒想到她竟異想天開,稱要就讀國中的女性朋友和男子性交易抵債,之後女子藉口要「聊天」,和男子一同開車載朋友到賓館,女方聽聞要性交易堅決不同意,卻在上廁所時遭男子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割腕自殘被父母發現,在家人的陪同下報警提告。
▲少女遭性侵後自殘被父母發現,才全盤托出遭性侵的過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陳姓女子日前修車積欠王姓男子2500元未歸還,竟答應王男要幫約讀國中女性朋友性交易,某日她藉口心情不好、想要「聊天」,與國中少女一起搭乘王男的車到賓館,隨後要求少女幫忙性交易抵債,但少女卻嚴詞拒絕,豈料卻在上廁所的時候被王男闖入,不顧她呼救,強行性侵得逞。
少女遭性侵後,在住處附近公廟以刀片自殘,父母趕到發現她滿身血跡,追問之下才知她遭性侵,趕緊陪同她報警。法院審理時,少女供稱當時她拒絕王男後去上廁所,豈料王男闖入強脫她褲子、內衣褲性侵,她有哭喊、抵抗,但無奈王男力氣太大;而王男卻在法庭上堅決否認性侵,稱是雙方同意的性交易。法院對王男進行測謊,結果顯示未通過,認定他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2個月徒刑;而王男反告少女誣告,檢方則對少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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