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方去年5月間循線前往一間護膚店臨檢時,當場發現一名越南妹正與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除將2人帶回外,也將陳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陳男喊冤表示是小姐自己的客人與她無關,而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陳男的護膚店確實在案發前4天就已轉讓給別人,只是營業變更登記尚未核發下來,因此陳男獲判無罪。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高雄仁武警方,去年5月9日晚間6時許,循線前往一間護膚店查緝,當場查獲越南籍女子阮氏正與男客以1千元為代價完成半套性交易,阮女遭逮後供稱僅提供一般護膚按摩,平時與老闆3、7分帳。
陳男遭逮後喊冤表示,當時並未開店營業,當天是小姐自己約客人到店內按摩,與他無關;陳男更進一步供稱,自己在案發前4天,也就是5月5日時,就已將該店以10萬元為代價讓渡給別人了,唯獨營業變更登記還沒核發下來。
法官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陳男確實於5月5日就已申請變更負責人,市府經發局也於當月17日函覆准予變更登記;此外,由於警方並未查獲越女與男客從事性交易的確切事證因此判陳男無罪。
▲橋頭地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