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12)日委員會議通過,中嘉案不禁止結合,但附加負擔,以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中嘉旗下有長德有線電視公司。(圖/中央社)
公平會表示,本結合案涉及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中嘉寬頻股份有限公司及12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的上層股權結構變動及經營權的移轉,結合實施後,對參與結合事業所屬相關市場占有率、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均尚無明顯影響。
而公平會審酌多角化結合申報案件的考量因素,認為中嘉案不致於對市場競爭產生實質減損效果,但有助於被結合事業提供有利於消費者多元選擇服務及加速數位匯流服務等整體經濟利益,因此不禁止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