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因購買機車發生債務糾紛,遂透過法院向債主張男表示,他願意清償全部債務,卻帶著4萬8千枚1元硬幣還錢,由於硬幣重量逾18公斤,導致張男搬運行李箱時不慎被割傷,憤而提告並求償,新北地院以「一事不再理」原則,駁回張男之訴。
據了解,陳男因購買機車一事,與張男爆發債務糾紛,還因此鬧上法院,陳男表示願意還錢,2017年7月21日,雙方約在士林地院內湖辦公大樓清點4萬8千元款項,但陳男為了刁難對方,並未帶著鈔票或支票前去付款,而是扛著4萬8千枚1元硬幣,並且裝進輪子損壞的行李箱前往法院。
目前市面上流通的1元硬幣,每枚重量大約3.8公克,4萬8千枚1元硬幣,總重高達18.24公斤,由於這箱近5萬元的1元硬幣實在太重,導致張男在搬運過程中,不慎被行李箱割傷小腿。
張男指控,陳男明知行李箱早已損壞,卻只將脫落的輪子收進行李箱,並未採取任何防止他人受傷的措施,還堅持使用這只行李箱做為硬幣搬運工具,才會使得他的小腿遭割傷,遂提告並要求陳男賠償11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張男因搬運硬幣遭行李箱割傷一案,先前已向士林地院簡易庭、士林地院民事庭提告均遭駁回,卻又以同一訴訟標的提告,遂依張男之訴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駁回全案。
▲陳男扛著重逾18公斤的1元硬幣還債竟挨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