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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比喻假新聞 鄭運鵬:盼業者做到第一時間下架

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13)日針對政院假新聞修法召開記者會,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批評,國民黨講得好像是言論自由捍衛者,「其實我認為國民黨自認為是假訊息的受益者」,強調「散佈假訊息,根本不算言論自由」,也希望業者做到「第一時間下架」,就像明知是毒品槍砲違禁品,當然不能繼續幫忙運輸。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圖/資料照)

鄭運鵬在臉書表示,為了對政府管理惡意謠言、假訊息、假新聞、甚至違法廣告的研議方向表達意見,幾家全球網路平台業者所組成團體AIC,聯合發表看法,果然馬上被國民黨立委拿來做文章,講得好像國民黨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但他認為國民黨自認為是假訊息的受益者。

鄭運鵬指出,2010年左右,社群媒體跟著智慧手機普及後,全球有一波民主革命風潮「茉莉花革命」,這股旋風鼓舞了很多潮流,一定也帶來質變。威權國家的警覺作為,就是他們反向利用,當作統治和打壓異議的工具,國家力量進場當然力道驚人,甚至可以介入他國內政,美國如此,有敵對中國的台灣更問題更大。

他表示,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為維護國民之安全與利益,在面對重大傷害事件時,假訊息有極大的機會傷及國民人身安全,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需要謹慎面對。全世界都在處理謠言假訊息假新聞,德國更是祭出17 億預算懲罰謠言與仇恨言論散布者。

鄭運鵬說明,現在政府在協商中的「數位通訊傳播法」,再廣徵意見,希望相當程度遏止假訊息流竄而無法管理,希望在符合國情的條件下,找出國人、國家、平台三贏的合作。當然,商業經營的平台業者,一定會要求維持現狀,維持最低的管理,才是他們最大的商業利益。而他們的擋箭牌不是廣告主,而是使用者,矛盾的是,使用者就是假訊息的潛在受害者。

他強調,商業平台業者的意見值得參考,「但不是言論自由的聖旨」!言論和通訊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人權,任何修法都不能違憲,防制假訊息危害的相關措施都以維護言論和通訊自由前提推行。

鄭運鵬說明,這次修法強調平台業者有「協力」的義務,然而協力並不是要平台方負起「查核」的責任,但是一旦「查核」後確有不實違法、影響國安、資安、犯罪行為,傳輸的平台當然應該全力配合。希望業者做到「第一時間下架」,就像明知是毒品槍砲違禁品,當然不能繼續幫忙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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