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違規從非洲豬瘟疫區帶入豬肉製品罰新台幣20萬元起,18日生效。農委會防檢局12/19日公布,18日下午4時到19日下午4時,罰20萬元新增1件,旅客為中國大陸籍。
為防範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入侵,嚇阻旅客心存僥倖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新裁罰基準自18日凌晨生效,凡是自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一次罰新台幣20萬元,第二次以上直接開罰100萬元。
防檢局指出,最新統計新增從18日下午4時至19日下午4時,全國各機場、港口(含小三通)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共7件、共罰36萬元。
其中包含裁罰20萬元1件,為一名中國大陸籍遊客,違規攜帶來自中國大陸的豬肉製品;裁罰3萬元5件,違規產品為來自中國大陸3件雞肉製品、越南1件雞肉製品與1件豬肉製品;裁罰1萬元1件,違規產品為來自新加坡的豬肉乾。
▲旅客違規從非洲豬瘟疫區帶入豬肉製品加重處罰,18日起初犯即開罰新台幣20萬元。(圖/中央社)
防檢局12/18日公布自18日零時至當天下午4時裁罰6件、52萬元,累計新裁罰上路至19日下午4時,首40小時共裁罰13件、88萬元。
防檢局12/18日公布的6件,包含在全國各機場、港口(含小三通)查獲裁罰20萬元案件2件,為攜帶來自中國大陸豬肉乾及火腿腸各1件,以及裁罰3萬元4件。
此外,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罰鍰,修法通過公告提高為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自14日生效。防檢局之前公布,統計14至17日共裁罰53件。
其中裁罰5萬元18件,包含違規產品來自中國大陸17件、匈牙利1件;裁罰3萬元33件,包含違規產品來自中國大陸12件、越南14件、泰國及印尼與馬來西亞各2件、緬甸1件;裁罰1萬元2件,違規產品來自中國大陸、日本各1件。防檢局說,仍以來自中國大陸及越南者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