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廖姓男子,他不滿任職銀行的前女友提分手,竟傳Line訊息恐嚇,「硫酸潑妳」、「被我等到我會殺人」等語,甚至還拿她下體照逼迫前女友,只要3個月和他發生10次「分手砲」,他就立即刪除裸照。前女友迫於壓力,在2個月內被廖男性侵7次,最後她不堪被廖男繼續騷擾,向男友坦白,報警處理。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重判廖男7年徒刑。
▲OL不滿遭前男友廖男持續騷擾,憤而向警方報案。(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廖男2016年初和銀行OL交往,6月間,OL發現廖男和前女友仍藕斷絲連,提出分手。但廖男反指她另結新歡,透過Line傳訊恐嚇,短短2個多月就放話要殺人;甚至廖男發現OL另交男友,以LINE傳送「要公佈妳漂亮的身體,讓大家欣賞」,並將2人交往時拍OL的裸照、下體照傳給她。
OL向廖男求情,廖男則要求她在3個月內和他發生10次性關係,就會銷毀裸照,OL信以為真,依約到廖男指定的新北市多家摩鐵,2個月內被他7度性侵。事後OL因受不了廖男的騷擾,告知男友此事,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廖男辯稱是兩情相悅。法官依2人互傳LINE內容,認定廖性侵事證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徒刑;廖男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依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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