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人夫與按摩女相約拍婚紗 上尉妻定位捉姦無效

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莊姓女上尉因懷疑身為上校的何姓丈夫與一名蘇姓女按摩師有染,甚至發現2人還打算拍攝婚紗照,莊女為了捉姦,利用手機「尋找我的iPhone」功能,監控丈夫的手機位置,直到有一天發現丈夫手機顯示定位在某間摩鐵,莊女趕抵時只拍到丈夫開車載著一名女子離開,雖未捉姦在床,莊女仍向2人提告並求償50萬元;桃園地院認為事證不明確,因此判2人無須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上校人夫疑似與按摩女有染,上尉妻用手機定位捉姦失敗。(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莊女指控,與何男於2010年結婚,婚後育有2子,因2016年查看丈夫手機時,發現他LINE通訊軟體中與蘇女的對話親密,還看到2人與朋友一起至九族文化村遊玩時的親密合照,甚至2人還預約拍攝婚紗照。

她於是利用手機「尋找我的iPhone」功能,監控丈夫的手機位置,於2016年9月10日晚間,她以「尋找我的iPhone」功能找尋丈夫去向時,發現丈夫定位在桃園市某汽車旅館,立即將顯示定位截圖為證,趕到時正好拍到丈夫車子離開的影片,直指因丈夫偷腥而害她罹患憂鬱症。

何男到案後辯稱,他與蘇女是在按摩店認識,因蘇女按摩技術甚佳,他偶爾會前往消費,由於蘇女為招攬客人,常會以曖昧方式與顧客聊天,他因此也以曖昧方式答覆,但他並沒有出軌,認為手機定位並不能證明他去摩鐵,至於拍婚紗照,是因蘇女表示她家中貧困,在結婚時無法拍攝婚紗照,讓她羨慕別人有美麗的婚紗照,他基於同情下才向婚紗店預約拍攝,不過後來因覺得不妥而取消,並且主動向妻子表示後悔。

而蘇女供稱,何男是按摩店的熟客,未與他私下出遊,因自己沒拍過婚紗照,與先生感情又不睦,所以才想找熟客何男一起拍攝婚紗,2人並無姦情。

法官審酌,認為莊女提出的「尋找我的iPhone」截圖等資料,僅有標註地點,但定位誰與時間都不明確,難以認定是何男進入摩鐵消費或只是經過摩鐵,加上跟拍影片並不清晰,看不出車內女子就是蘇女,至於2人在LINE中傳「超想你」等對話,認為是2人相互關心、勉勵,為一般生活談話,並無男女歡愛的挑逗煽情或露骨言語,由於所提事證無法證明何男與蘇女有逾越普通朋友分際而交往,因此判決2人無須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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