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27歲的陳姓男子,去年7月間趁陳姓女友熟睡時,拿出手機偷拍多張裸照,同年8月間他和女友爆發激烈口角,不但動手毆打對方,還出言恐嚇「我有殺過人了、不差妳一個」等字句,2人因此分手,陳女事後也提出告訴。
孰料,去年10月間,陳男結交新女友,先前存在手機內的裸照被對方發現,他禁不起新女友一再追問,只好坦承是前女友的裸照,並表示早已與前女友分手,新女友打聽到陳女電話後,暗中打給對方了解交往經過,進而得知陳男陰晴不定,還有暴力傾向,直覺陳男「不安全」,遂與他斷絕往來;陳女也從對方獲悉曾被偷拍裸照,憤而追加控告陳男妨害秘密罪。
檢方偵辦期間,由於陳男不斷道歉認錯,陳女撤回妨害秘密的告訴,至於恐嚇罪部分,因屬非告訴乃論,檢察官認為,陳男犯後態度良好,並與前女友達成和解,陳女亦當庭表示不再追究,因此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
▲陳男手機存有前女友的裸照,新歡發現後決定分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