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現年24歲台灣青年趙守泉與75歲的「英國老爹」Andy日前在苗栗舉行婚姻,傳為佳話,但是行政院院會今(21)日審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同婚專法,並未規範同志跨國婚姻的效力,另外,同性伴侶合併報稅、代理孕母或借精生子等相關規定,專法也尚未準用。對此,法務部指出,因相關議題的主管法條在其他部會,各部會正在斟酌討論檢視中。
▲現年24歲台灣青年趙守泉(右)與75歲的「英國老爹」Andy(左)日前在苗栗舉行婚姻,傳為佳話。(資料照/記者張雅筑、林宥村攝)
行政院會今天上午通過法務部擬具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指出,該草案遵照釋憲結果意旨,並依公民投票結果,於《民法》婚姻規定之外,就相同性別二人所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賦予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法務部強調,各界對該草案或仍有不同意見,均表尊重,並將於立法院審議時尊重立法委員依照民意完成最後的立法。
對於針對這部首次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考量為何?法務部長蔡清祥在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受訪時表示,為了避免爭議,所以盡量爭用中性,而這樣的名稱有前例可循,例如兩公約施行法,所以名稱沒有問題。
有關草案目前只能收養一方血緣關係子女,而撤銷婚姻相關規定,準用《民法》,但「不能人道部分」並未比照?蔡清祥表示,收養並未在大法官會議內有談到,但顧及現實狀況,對繼親收養要予以保護,要保障兒童權益,因此納入。他也說,對撤銷婚姻的問題,跟現行《民法》有些差異,會納入下階段討論,有必要再行修正納入。
▲法務部長蔡清祥21日出席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說明婚姻專法草案相關內容。(圖/記者盧素梅攝)
至於跨國同婚規定是否會牽涉其他法律修正,且繼親收養,若有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經收養非血緣關係子女,婚後是否能收養?蔡清祥回應,跨國婚姻是比較複雜情形,這次沒把所有狀況考慮進來,是因這並非能立即解決,後續還有很多問題要克服,要經多方討論後看如何納入。他接著說,繼親收養,是在關心目前已經親生兒女的問題,收養又把問題延伸太大,因此暫時不考慮。
有關同志跨國婚姻效力未納入專法,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說明,因為跨國婚姻是《涉外民事法律》,主管機關是司法院,已經在檢視。另外,代理孕母、借精生子也未納入專法,鍾瑞蘭表示,借精卵生牽涉到《人工生殖法》,主管機關是衛福部,未來修法時也會再和主管機間討論。
至於姻親、婚約也未納入專法,鍾瑞蘭表示,大法官解釋說不及於民法婚姻章裡面,姻親部分是在婚姻章,所以未納入。另外,婚約未納入的考量,是因為縱使大家使用民法,婚約現在比較少用,所以沒有納入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