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去年初,新北市一名魏姓男子,因不滿親生兒半夜哭鬧不休,竟然情緒失控暴走,動手毆打剛滿月的嬰孩,結果造成孩子兩側額葉腦、額、顳葉硬膜下出血,緊急送醫救治後,重傷住院38日才保住一條命。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但法官審酌他因一時失慮,且惡性不深,並答應配合親職教育課程,予以宣告緩刑4年。
▲魏男情緒失控竟痛毆滿月兒。(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魏男當時因不滿嬰孩哭鬧,動手毆打導致重傷住院,經孩子母親、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證述,對未滿12歲的兒童家暴傷害犯行明確,被檢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起訴,並請求加重其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魏男沒有前科、相關犯罪紀錄,堪認素行良好,只是因一時失慮才會犯案,法官考量他年紀尚輕,且犯後已認罪,應無再犯之虞,予以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須在判確定後2年內,完成24小時親職教育課程個別輔導,且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如有違反,將撤銷緩刑宣告。
基隆地方法院表示,魏男親職能力明顯不足,應藉由適當家暴防治、親職教育輔導,提升他的親職功能,建立正確親子關係觀念,才能確保未來孩子能受到妥善照顧、並在無憂環境下成長。被害嬰孩目前由新北市社會局另為安置,尚待專業評估是否有可能回歸魏男撫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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