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昨訪港,晚間密會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引發台港兩地軒然大波,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今(23)日表示,從法律面來看,韓國瑜的密會行動可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韓國瑜必須自己像主管機關(陸委會)詳盡說明,主管機關也應該主動進行調查。
▲高雄市長韓國瑜。(圖/資料照)
蘇巧慧表示,韓國瑜所謂的中國經濟之旅,第一天就大轉彎,密會中國駐港最高官員中聯辦主任,並遭香港立法會議員嚴厲譴責,這事非同小可,國人應關注。
蘇巧慧指出,由於台灣與中國關係極為敏感,我國特別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用來規範兩國往來交流事務,而從法律面來看,韓國瑜的密會行動,可能違反兩岸人民條例第33-1條,即「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韓國瑜必須自己向主管機關詳盡說明,主管機關也應該主動進行調查。
若從政治面來看,蘇巧慧說,台灣的政治人物與中國官方接觸,如無違法情事,重點就是有無對等、公開,及是否損及台灣的主權、尊嚴。韓國瑜此次密會中國駐香港官員,顯然讓大家有這樣的疑慮。連香港立法會議員都譴責痛批,她相信國人也不認同韓國瑜的行為。
蘇巧慧認為,拚經濟是好事,但台灣與中國,沒有百分之百的經濟,身為台灣的地方政府首長,應該要有這樣的體認。更重要的是,與中國接觸,行動務必公開透明,這才是對台灣人民的尊重,也是對台灣尊嚴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