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有「上帝之手」美譽的台大整形權威湯月碧主治醫師,9年前擔任外科主任期間,因辦理採購案時,涉收賄59萬元後、護航特定廠商得標,還用假發票詐款35萬元,被依貪污等罪起訴。一審遭判12年,另有1年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考量湯女繳回所有犯罪所得,今(27)日改判為9年,至於拿不實發票報公帳部分,仍判1年,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2010年11月,連勝文遭槍擊,臉部中彈,送往台大醫院,由66歲湯女擔任醫療小組召集人,外界原本認為連勝文可能會破相,但出院時,臉上幾乎看不出疤痕,網友讚譽湯女醫術為「上帝之手」。
判決書指出,湯女與醫療器材業者郭秀東的父親是舊職,郭女常替湯女墊付生活上所支出的相關款項,2010年間,湯女因台大整形外科有器材採購需求,她收取郭女等業者的賄賂41萬8000元,並扣抵之前她的債務17萬3000元,護航醫材商得標;此外,湯女因有繳稅及自身用款的需要,她沒有採購消耗器材,卻讓郭女提供假發票,供她向青杏等醫學基金會申請補助款,被依貪污罪及違反商會法起訴。
由於郭女證稱,她連絡醫材商取得產品資料、意見,作為3項採購案規格及修改依據,以及向醫材商索取假發票等行為,都是依湯女的授權辦理;一審認為,湯女平日對郭女非常嚴格,若郭女自作主張,湯女豈會毫無查覺,加上兩家醫材商共犯認罪自白,依貪污罪將湯女判12年,不實發票部分判1年,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院考量湯女繳回犯罪所得,貪污罪改判9年,不實發票部分,上訴駁回。
▲台大整形權威湯月碧。(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