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19歲的高中女學生,去年2度與一名男子相約,到男子家中喝酒,事後高中妹卻提告,稱酒後遭男子性侵,男子到案後坦承發生性關係,但強調並未強迫女方,兩人喝了酒後「邊親邊脫」,最後自然發生關係,而且兩次都是女方主動到家中。檢警調查後,認為僅有女方單方面說法,並無其他證據,因此對男子不起訴處分。
▲侯男但強調與蔡女「邊親邊脫」,並未強迫對方。(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蘋果日報》報導,蔡姓女高中生日前報案稱自己遭性侵,並供稱她2018年7月間與一名侯姓男子相約對方家中,侯男卻趁她喝酒不省人事之際性侵她;另外9月兩人又相約喝酒,侯男再度趁她熟睡時性侵,期間她有問對方:「為何要跟一個不喜歡的人做?」事後也傳訊息問:「有無戴保險套?」、「 內褲都是血」等語。
侯男到案後表示的確與蔡女相約兩次,7月那次兩人都喝茫了,不記得有沒有發生性關係,但酒9月那次兩人喝酒後「邊親邊脫」,最後自然發生性關係,期間並未強迫蔡女,也沒有使用暴力;而蔡女友人則出庭作證,指蔡女有傳訊息說遭性侵,但沒有講是否經過同意。檢方調查後,認為案發後蔡女並未受傷,也沒有告訴任何人,證據都只有蔡女單一指述,並無其他事證佐證,因此對侯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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