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彭姓婦人因家境貧困,於9年前瞞著家人生下第五胎後,就將男嬰送給一名素未謀面的張姓婦人撫養。這樁秘密一直藏在彭婦心中,直到前年該男嬰已屆學齡卻無入學,因此檢警介入調查才讓事情曝了光。一審時,彭婦被判遺棄罪,但經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沒有證據能指出彭婦故意遺棄,故改判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彭婦因家庭因素,將男嬰交由一名陌生人照顧。(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檢方認為彭婦與丈夫潘男,明知剛出生的男嬰沒有自治能力,卻將他交由素未謀面的張婦帶走,因此將彭婦、潘男以遺棄罪嫌移送法辦。然而,潘男在開庭時表示,因長年在外打工,因此不知道太太懷孕,更不知道有第五胎誕生。事後,法官傳喚兩人已成年子女出庭,也證明全家都不知道媽媽懷孕,這也讓潘男被判無罪。
彭婦則向法官表示,因為家裡沒有錢,因此懷第五胎時都沒跟家人說,直到要生產當天,彭婦才由14歲小女兒陪同到醫院生產。起初,彭婦試著聯絡社會局詢問有無出養可能,但都得到回應,最後她在生產後一個多月,在醫院停車場將男嬰交由張婦照顧,不料對方便從此消失。
一審時,彭婦的說法不被採信,因此被以遺棄罪,判處7個月徒刑,但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沒有確切證據能指出彭婦故意遺棄,因此改判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