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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爆林心如「非法同居」霍建華 名嘴上訴下場曝光…更慘了

記者王奕棋/綜合報導

林心如與霍建華2016年大方宣告10年好友變情人,同年閃電舉辦婚禮,卻被大陸名嘴宋祖德爆料沒有領結婚證,算是「非法同居」,氣得林心如、霍建華告上法庭。今(2)北京法院公開二審判決書,宋祖德得在指定的全國發行報刊道歉,並支付夫妻倆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精神損害、維權費用。

林心如。(圖/翻攝自林心如IG)

▲林心如、霍建華2016年結婚。(圖/翻攝自微博)

宋祖德在2017年5月22日在個人微博,以斗大標題「霍建華與林心如竟然沒有領結婚證」,捏造夫妻倆非法同居等虛假信息,林心如、霍建華一氣之下循求法律途徑。北京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定,自媒體以「標題黨」、「爆料」、「炒作噱頭」等方式吸引網路流量,涉及侵害公眾人物合法權益,造成原告演藝形象遭貶損、社會評價降低,侵害林心如、霍建華依法享有的名譽權,一審判宋祖德敗訴。

陳喬恩 宋祖德/翻攝自微博

▲宋祖德造謠林心如非法同居挨告。(圖/翻攝自微博)

事後宋祖德以不清楚台灣法律,且已刪文致歉為由再上訴,日前二審結果出爐,宋祖德最終敗訴,2日法院公開審判結果,他除了得賠償林心如夫妻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合理費用,共計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0萬),法院也會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費用由宋祖德承擔,比一審要求微博公開致歉2天懲罰更重。

事實上,過去宋祖德曾爆料王菲、謝霆鋒分手,還相當得意地聲稱若不準就要吃屎謝罪,如今造謠遭判賠,讓不少網友開心直呼「正義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支持林心如依法維權。拒絕造謠誹謗,反對網絡暴力」。

林心如、霍建華、宋祖德/微博

▲宋祖德一審敗訴,不服上訴。(圖/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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