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名嘴周玉蔻5年前因公開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政治獻金2億元,遭馬英九提告求償。最高法院今(6)日維持二審判決,認定周女聽到傳聞後,沒有進一步求證傳聞是否屬實,導致馬英九名譽受損,判須賠償180萬元、並在四大報頭版道歉一天定讞。
事件起源於2014年底,周玉蔻接連爆料,先指稱國民黨收受頂新政治獻金2億元,緊接著又指稱「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馬認為言論不實,自訴控告周女加重誹謗並求償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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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2017年間,高院認定,周女在沒有相當理由確信下,陳述一個不實的事實,這不是善意評論,但量刑不必從重,希望周女能記取教訓,謹慎處理,因此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周繳納罰金結案。
▲前總統馬英九。(圖/中央社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