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華視去年初召開董事會,以「無法落實公廣集團經營理念」、提出7大罪狀,認定郭建宏「不適任」總經理職務、將他拔官。郭建宏認為名譽受損,在董事會開完沒多久後,大動作到台北地院遞狀,自訴控告公廣集團董事長陳郁秀涉嫌誹謗。台北地院審理約一年,今(10)日判陳郁秀無罪。
先前法院開庭時,郭建宏說,他是業界最資深的,從未有過負面消息,但陳郁秀卻在董事會結束後,在華視大廳當著媒體的面抹黑他,說他不適任,意指他有貪污,對他人格、名譽造成傷害。
▲前華視總經理郭建宏。(圖/資料照片)
不過,陳郁秀否認犯罪,並稱當天是郭建宏開記者會,並對外宣告董事會中,她對郭的評論,所有事情都是郭建宏自己先發表,她為了不讓記者被誤導,才拿出評核報告出來澄清,沒有郭建宏所謂的不公不義、政治介入等情事。
華視於2018年1月11日召開第23屆第14次董事會議,依往例在會中進行對總經理的年度考核,經不記名投票方式,過半數做出「不適任」決議,自同年3月1日起,終止郭建宏與華視的委任關係。郭建宏立即反擊是黑箱作業、政治力介入,並於同月15日到北院遞狀控告陳郁秀涉嫌誹謗。
▲公廣集團陳郁秀。(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