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警察專科學校廖姓男學生,前年間參加學校期中考測驗,跑完3000公尺後突然昏倒,經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卻因此成為植物人,事後家屬認為校方延誤黃金救援時間,憤而對張姓教官提出告訴;台北地院審理時,張教官否認犯行,廖父則說:「你不僅具過失責任,當下還遺棄我兒子!」,廖家律師亦表示,張教官並未對廖生CPR,反而另名陳姓男學生主動CPR,張教官便離開現場。
檢警調查,前年11月2日,警專舉行期中考測驗,廖姓男學生跑完3000公尺後昏迷,在場學生隨即要求張教官叫救護車,張教官卻認為,他已通知學校醫務室,不需要叫救護車,直到學生三度要求送醫,加上其他教官到場後,才有人願意打119,認定張教官有過失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
張教官應訊時辯稱,當時他看見廖生倒下後,立刻要求醫務室到場協助,其他學生詢問是否要打119,他便告知對方已通知醫務室,後來他準備施做CPR時,陳姓男學生提及自己擁有CPR執照,他才決定讓對方接手處理;張教官認為,送醫過程符合學校規定,自認沒有過失。
廖父卻認為,張教官延誤黃金救援時間,導致兒子成為植物人,盼法官協助伸張正義;再者,倘若張教官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醫務室,為何醫務室人員8分鐘後才到場?而且張教官本身具備AED執照,為何不直接使用AED救人?因此張教官不只需要負擔過失責任,還有遺棄他兒子的部分必須追究。
廖家律師則表示,從陳姓學生證詞可以發現,當時張教官並未施做CPR,陳男才會要求張教官離開,並由陳男自己施做CPR;除此之外,另名學生亦證稱,他們曾三度詢問是否要叫救護車,均被張教官一口回絕,直到其他教官到場才叫119。
▲廖姓男學生測驗3千公尺後昏迷,因教官延誤送醫成了植物人。(圖/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