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拿著裝有精液的保險套,指控丈夫在外偷腥並提告,男子坦承有跟別人發生性關係,但不解老婆的證據從哪來的,因為他根本沒有戴套!被控告偷情的葉姓女子則反咬是黃男性侵她,2人更辯稱是「用手指戴保險套」插入。鑑識警員表示在現場根本沒保險套,最後以證據不足,處以不起訴處分。
▲新北市一名女子拿著裝有精液的保險套,指控丈夫在外偷腥並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50歲的黃男與56歲的葉女因工作結識,去年6月某日下午,兩人到三重區一家旅館開房間,被黃妻憑黃男車上GPS定位跟出下落,報警到場捉姦,並控告2人涉犯通姦罪嫌。
▲黃妻憑丈夫車上GPS定位跟出下落,報警到場捉姦。(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葉女到案辯稱案發當天是要談生意,因為天氣熱,兩人相約到旅館詳談,結果自己遭到撲倒,還被指侵;黃男則表示,葉女自稱生了一個小孩,要他負責支付生活費到小孩成年,他反控遭葉女勾引,威脅他付小孩的生活費。他說當天是葉女主動邀約他開房間,嘿咻時也沒有戴套,但有用手指戴套插入。
承辦員警表示,當天獲報到場、鑑識人員進房蒐證時,床鋪、浴室雖有使用過的痕跡,不過沒有找到保險套,毛巾上也沒照出精液反應,不懂黃妻所拿的保險套從何而來;後來黃妻撤告,新北地檢將兩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