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居達、古芙仙/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救護車駕駛艾先生,前年開車載病患時依規定鳴笛,卻在路口和一名騎機車的男大生相撞,當時他考量男大生沒保險,車上病患傷得不重,所以沒對男大生提出救護車修繕賠償,沒想到對方家長卻反過來告他業務過失傷害罪。現在一審出來艾先生要被判決40天拘役,他沮喪的說事發後對開車有陰影,工作都沒了,現在一審判決如此,真的讓他無法接受。
前救護車駕駛艾先生:「不知道該怎麼說,也不知道,現在很混亂。」
滿腹的無奈委屈與痛心,曾擔任救護車駕駛的艾先生,前年11月載著病患趕往醫院,依法鳴笛在路口也減速,但還是被一名男大生騎機車撞上。
▲男大生突然竄出撞上救護車。(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男大生從右側衝出,撞擊引擎蓋翻一圈倒地又站起,當時艾先生考量男大生沒保險,車上病患傷勢也沒有很嚴重,所以沒對男大生提出救護車賠償。沒想到他卻被對方家長以業務過失傷害罪提告,一審出來他被判刑40天。
▲駕駛考量男大生沒保險,未對他提出救護車賠償。(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前救護車駕駛艾先生:「能避免的我都避免了,能注意的我都注意了,我只能說倒楣吧。」
為了搶救病患他分秒必爭,也依法鳴笛減速了,卻還是被法官認定有錯。交通局也說他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要負擔部分肇責,對此他無法接受。
前救護車駕駛艾先生:「他是從旁邊巷子竄出來,我怎麼去注意前方來車。」
▲此事發生後,駕駛對開車有了陰影。
事發後他心裡產生陰影不敢開車,連工作都丟了。中年轉行十分辛苦,雖然還能上訴,但官司纏身影響生活,對司法絕望的他也覺得這樣的判決對駕駛完全沒保障,以後誰還敢付出熱情和專業,去開拯救病患的救護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