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這下子GG了!新北市一名38歲的陳姓男子,於去年12月間,搭乘新蘆線捷運出口手扶梯時,看見前方有名穿著裙子的妙齡女子,一時色心大起,竟拿起手機偷拍女子的大腿、內褲,不過由於陳男在偷拍時,忘記關掉閃光燈,所以偷拍時閃光引起女子的注意,當場被抓包偷拍行徑,女子氣的質問陳男,並馬上報警處理,新北地院依法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男子偷拍當場被抓包。(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當時陳男在捷運新蘆線、菜寮捷運站1號出口,搭乘手扶梯時,見前方女子穿著裙子、身材姣好,竟偷偷用手機拍攝對方的大腿、內褲等處,但是卻因為閃光燈引起對方注意,當場被抓包偷拍,雖然陳男立即將照片刪除,但員警獲報到場了解之後,將陳男的手機扣押,並將他依法送辦。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不過因為沒有跟受害人達成和解,新北地院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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