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法官「認證偷吃」要賠償!高雄一名已婚男子,與羅姓女子發生婚外情,2人從2017年開始就同居在羅女住處,還曾多次一同出國旅遊,被正宮黃女發現之後,氣的質問丈夫,男子見無法抵賴於是坦承出軌,對話被黃女錄音提告,並求償100萬。不過男子出庭時卻辯稱,當時是因為妻子拿刀抵住腹部「以死相逼」,他為了安撫對方才說謊,還稱與羅女出國都是「同房不同床」,去女方家也僅是借住,並沒有發生性關係,但法官認為於常情不合理、拒絕採信,判男子跟小三須賠償黃女60萬元,可上訴。
▲男子偷吃小三挨告,法院判2人須賠償正宮60萬。(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正宮黃女控訴,她於去年4月間從朋友那裡得知,丈夫在外偷吃小三還親密同居,她氣得質問丈夫後,對方才坦承從2017年開始,就跟羅女發生婚外情,甚至還同居在羅女的住處,更曾多次出國旅遊,整段對話被黃女錄音憤而提告,並求償100萬。但男子出庭時卻駁斥,說當時妻子以刀子抵住腹部,用死來威脅他,他擔心妻子想不開才說謊安撫,並稱跟羅女出國都是「同房不同床」,2人也沒有同居,因為回家探望父親家裡房間不夠,才會借住在羅女家,但並無發生關係。
法官審理時認為,如果男子返家探望父親,若家裡房間不夠,理應跟兄弟、父親商量,或是同房一起睡,更能增進家人情感,而非借住在女姓友人的家裡,且男子跟羅女一同出國旅遊,通常客觀上其關係如非家人,即為有交往關係之男女,難以認為僅是普通朋友共同出遊。合議庭認為,黃夫與羅女已經嚴重侵害黃女的配偶權,判2人須連帶賠償6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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